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特色寝室—共院 之星”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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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10/23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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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特色寝室—共院   之星”评选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校园文化进公寓”,创新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特色,展现共院学子的崭新精神风貌,特制定共院大学学生“特色寝室—共院之星”评选办法。

一、“特色寝室—共院之星”设置宗旨和内容

“特色寝室—共院之星”的评选旨在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校园文化进公寓”,鼓励全校学生在提高自身素质方面创新自己的特色,在思想、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南共院学争得荣誉,展现学生的崭新风貌。“特色寝室—共院之星”包括学习之星、先锋之星、才艺之星、体育之星、和谐之星、服务之星、自强之星、科技实践之星、文化创作之星、寝室设计之星十项,每项评选出10个寝室,共100个特色寝室。

二、“特色寝室—共院之星”的基本条件

1、寝室学生综合素质好,思想上进,爱国爱校,团结友善,诚实守信,寝室高雅整洁,室员和谐相处,上学期星级寝室评比获四星级寝室以上(含四星级)。

2、寝室学生认真学习,勤奋创新,学习成绩良好,上学期寝室成员无2人次以上课程重修。

3、学生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遵纪守法,遵守安全纪律,寝室成员上学期和本学期无违纪现象。

三、“特色寝室—共院之星”具体条件

各奖项评选符合评选申报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学习之星

1、寝室成员无课程重修。

2、至少有两名寝室成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

①获特等以上奖学金;②第一次英语四级统考成绩80分以上或通过六级考试;③学科竞赛获校级以上奖励。

(二)先锋之星

寝室至少有三名以上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在班级或其它学生组织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并在政治理论学习,思想素质培养,模范带头作用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三)才艺之星

至少两名以上寝室成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

1、参加院级以上文艺演出、比赛并获奖。

2、其它方面突出的才能技艺表演等获院以上获奖(或系、楼栋二等奖以上)。

(四)体育之星

至少两名寝室成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

1、参加院级以上健美、健身活动比赛获奖。

2、参加体育活动比赛、体育运动会获院级以上奖励。

(五)和谐之星

寝室文明整洁,团结友善,寝室全体成员与相邻寝室同学和班级同学之间和睦友好相往;寝室全体成员之间关系融洽,在互帮互助互学、室友情深方面有感人事迹。

(六)服务之星

至少两名以上寝室成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

1、担任班级团支书班长以上职务、系(楼栋)学生组织或社团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并获得院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奖励的。

2、在社会工作、社会公益服务中做出显著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七)自强之星

至少两名以上寝室成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

1、在自尊、自爱、自律、自强方面有突出的事迹并取得成绩。

2、在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方面有顽强的毅力和很强的能力,有突出的事迹并取得成绩。

3、获得院级以上优秀贫困生奖学金。

(八)科技实践之星

至少两名以上寝室成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

1、积极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小发明、小创造、小制作及科技实践竞赛等作品获院级以上奖励。

2、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

3、积极参与社会科技实践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

(九)文化创作之星

至少两名以上寝室成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

1、在院级以上报刊、广电、展览等传媒发表、采用、展出创作或制作的文化艺术、美术摄影、专业理论等作品。

2、在自创作品、节目等比赛中获院级以上奖励。

(十)寝室设计之星

寝室成员团结友爱,内务规范整洁,室内布置高雅大方,设计独具创意,寝室美观温馨。在相关比赛中获奖。

四、评选程序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寝室,应填写《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特色寝室—共院之星”申报表》(原则上每个寝室限报一个单项之星),由班级、系中心(楼栋)分别签署推荐意见。并提供按照申报单项之星条件制作展示寝室人员事迹材料的VCD光盘和书面材料,向院学工处申报(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见通知)。

院学工处采取择优录选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按预审、复审、公示、审批程序进行。对经评选审批的“特色寝室—共院之星”学校进行表彰颁奖宣传。

五、奖励办法

1、“特色寝室—共院之星”每学期评选。

2、对经评选审批的“特色寝室—共院之星”寝室及学生进行表彰,授予共院之星各单项之星荣誉称号。

3、“特色寝室—共院之星”评选纳入本学期星级寝室评比考评中,凡本学期四星级寝室获得“特色寝室—共院之星”各单项之星称号的,直接晋升评定为“学生五星级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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