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公寓,促进公寓文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活动目的和主题
活动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的工作,加强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创建和谐寝室、和谐校园,提高广大学生综合素质。
活动主题:活动要反映我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特色,突出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的成效,展现南大共院学生团结、向上、活泼、和谐的寝室精神风貌,主题为“弘德、笃行、青春、和谐”。
二、活动内容
围绕主题开展寝室风采大赛、寝室辩论大赛、寝室设计大赛、寝室才艺大赛、寝室吉尼斯大赛等丰富多彩的寝室文化活动。
三、举办时间
寝室文化艺术节活动每年举办一届,时间为每年十一月至十二月。
四、活动组织
寝室文化艺术节活动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系中心负责组织,并择优推荐参加决赛项目。决赛由学工处负责组织,学工处也可委托有关系、学生组织等单位具体承办。
五、参赛报名及要求
1、参赛报名
预赛报名:全院本专科生学生以学生寝室为单位,到所在班级、系报名,参加系组织的寝室文化艺术节活动各单项项目预赛。
决赛报名:由各系将预赛择优选出的各单项项目名单报学院相关单项项目决赛承办单位。
2、参赛要求
参赛要求及决赛有关事项按每届学生寝室文化艺术节主办单位下发《通知》的具体规定执行。
六、表彰奖励
评奖:寝室文化艺术节活动由主办、承办单位组织参赛评委会按评奖要求评奖。
奖项设置:每届学生寝室文化艺术节活动设团体组织奖一、二、三等奖和单项奖一、二、三等奖,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核体系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