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旷课预警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现就进一步做好学生旷课预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旷课学生登记跟踪制度。各系要建立旷课学生台账,辅导员要多途径、全方面地了解学生旷课原因,加强与学生家长、任课教师的沟通联系,持续跟踪旷课学生后续的出勤情况,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规范学生学习行为。
二、严格执行学生旷课预警制度。各系对旷课学生及时开展批评教育,严格按照学生旷课预警制度规定流程开展工作。
1、学期内学生无故旷课2—4节的,辅导员应及时找其谈话,告知无故旷课的危害性。
2、学期内学生无故旷课5—8节的,系里主要领导应对该生进行谈话;辅导员应通知其家长,并将学校相关规定和学生旷课教育情况告知家长,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工作。
3、学期内学生无故旷课在8节以上的,应上报学工处,由学工处领导对旷课学生进行谈话;
4、学期内学生旷课达到纪律处分的10节以上,各系应根据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三、加强检查督导,编制学风简报。学院建立旷课学生教育处理情况电子台账,编制《学风简报》,定期通报相关数据,宣传推广各系在学风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各系每月20日前将本系抓学风建设工作的具体做法、图片资料及报送至学生教育科刘芳。
四、学生旷课及时预警,实现家校教育管理联动。学生因旷课即将达到纪律处分的,各系要发放学生旷课处分预警通知单予以预警,并将此情况及时告知家长,促进家校共育。预警工作应登记在案,以备检查、调整。
各系要坚持严格要求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通过开展学风建设系列活动和举措,建立和完善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确保课堂纪律好、出勤率高、学习效果佳。
附件1:学生旷课处分预警通知单
学工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