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操作
程序(修订)
党员发展和转正工作的操作程序原则上分以下四个阶段:培养考察阶段;组织预审阶段;履行入党手续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办理转正手续阶段。
(一) 培养考察阶段
1、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以班级主题班会的方式对党外群众进行入党启蒙教育,以扩大积极分子队伍,做到早发现、早培养、早发展。
2、入党申请人提出入党书面申请后,党支部在一个月内指派党员找入党申请人谈话,给予鼓励,提出要求。
3、学院党委(学生党总支)组织入党申请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4、入党申请人向党支部作书面思想汇报。
5、党支部对被推荐的入党申请人进行考察,将入党申请人中各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的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学院学生党总支审查,并提请学院党委审定。
6、学院学生党总支组织委员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两份分别报校党委组织部、学工委办备案。
7、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了解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若培养人调动工作,党支部应立即重新指定正式党员继续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原培养人必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8、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至少找其谈话一次。培养人须将谈话及考察情况向党支部报告并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9、入党积极分子向党支部递交个人《自传》、《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一份)等材料。
10、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并由团支部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11、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党委分党校学习培训。
12、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半年考察一次,考察期要满一年以上,考察按《南昌大学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手册》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
(二) 组织预审阶段
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年以上且培养成熟后,先由培养人将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入党动机及其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向党支部作综合汇报,并把能否发展入党等具体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2、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和现实表现情况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在其原工作、学习单位的政历和表现情况进行外(函)调。
3、党支部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就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征求意见,并做好发言记录。
4、支委会研究认为入党积极分子已具备入党条件、可以发展的,应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相应栏目内签署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意见,报学院学生党总支审查和学院党委审定。对条件尚不成熟的要继续培养考察。报送审查的材料有:(1)《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3)《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4)有关政审材料、外(函)调材料;(5)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的发言记录;(6)各科学习成绩单;(7)党建工作站考核登记表。
5、学院党委经审定同意发展的,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同时报学工委办备案。由校党委组织部安排在校党校培训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的培训,培训后,经学习考试(核)合格者,由党支部按《江西省发展党员公示制办法(试行)》对其进行公示,公示后无不良反映的,支部应及时履行入党手续;公示后有不良反映的经调查确需"暂缓发展"的,由党支部找其谈话,做好工作继续培养考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原则上不予发展与转正党员:
1、学习成绩方面:一年内超过一门挂科,入校以来累计超过三门挂科者,原则上不予发展。如之后学习有明显进步,获得普通奖学金或进步奖学金,在发展党员时,可重新考虑,其挂科成绩问题可上报党委会说明问题。
2预备期间超过一门挂科者,原则上暂缓转正。但在毕业前最后一次党委会讨论其转正时,如果转正对象学习努力,再没有出现挂科现象,现实表现优秀,对学习成绩挂科问题可按正常补考计算,须将情况说明报院党委会讨论决定。
3、对延长预备期党员转正问题,也按第二条的规定办理。
4、受警告以上处分者(以学院的红头文件为准),原则上不予发展或转正。
5、在学院内举办的各类考试中违反考试规定,暂缓发展或转正。
6、在党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原则上不予发展。
7、未经学校许可,擅自在校外住宿者,暂缓发展或转正。
8、在楼栋中使用大功率电器者,暂缓发展或转正。
9、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并经查实者,暂缓发展或转正。
10、不积极参加班级、系和学院组织的活动,不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暂缓发展或转正。
11、私自篡改学习成绩等入党材料者,原则上不予发展或转正。
12、党建工作站考核不合格者,暂缓发展或转正。
13、其他违纪违规者,视具体情况不予发展或转正或暂缓发展或转正。
注:违纪的信息来源:院党办将从教务处、学工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职能部门中收集。
(三) 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1、确定两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2、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3、两位介绍人分别在《入党志愿书》内填写具体意见。
4、党支部组织委员认真审查《入党志愿书》。
5、召开党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和表决,并形成决议,由党支部书记将支部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6、学院党委指派专人找发展对象谈话,并把谈话情况如实填入《入党志愿书》。
7、学院学生党总支组织委员认真审查《入党志愿书》及其它材料,并向学院学生党总支报告。
8、学院学生党总支审查,报学院党委审批。
9、学院党委审批后,由组织委员填写《新党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报校党委组织部和学工委办备案并领取党费证。
10、经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时间为一年),学院党委向预备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入党通知书》,《入党通知书》与本人见面后由党支部保存。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办理转正手续阶段
1、 学院党委、学院学生党总支将新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
2、学院党委、系党总支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3、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介绍人应对其继续加强教育、培养和考察,一般每季度要与预备党员谈话一次,谈话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报告。
4、预备党员应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
5、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应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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