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民主评议和党员评优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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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10/23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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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民主评议和党员评优办法(试行)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明确党员职责与任务,充分发挥党员和积极分子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结合我院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评选步骤

1.自我总结阶段

每位党员要对照党十八大新修订的《党章》中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结合自身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总结一年来本人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进行自我评议,并写出书面总结。

2.民主评议阶段

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在党员自我评议的基础上,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进行党员民主评议,进一步明确党员的努力方向。

3.支部提出评议意见阶段

学院各学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的情况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每个党员进行评议,并提出初步的评议结果,报各党总支审查。

4、各党总支审查,学院党委审批阶段

学院各党总支要对本、专科生学生党支部报来的初步评议结果认真审查,评议结果报学院党委审批。学院党委最终确定学生党员的评议结果。

5、评议结果

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评为“优秀”的学生党员比例和教工党员比例原则上为本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30%

二、评选条件

(一)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坚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学院发展大局,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为我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2、教师在本职岗位上、学生在学习上做出显著成绩,牢记宗旨,心系师生,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学院和师生的权益。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勤奋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主动做好党员的组织发展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管理考核工作,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3、有较强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新形势下的学生工作,切实为基层和广大师生办好事实事,有效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三、推荐要求

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由学院各系、机关组织评选,学院党委审批,评选结果(纸制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上交至院党办;先进学生党支部需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附件:

1、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党员民主评议表

2、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先进学生党支部评选登记表

3、南昌大学共青学院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评选登记表

4、南昌大学共青学院优秀学生党员评选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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