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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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10/2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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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探索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的新途径,创新学生教育管理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班级寝室在做好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高校学生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学生寝室的素质教育管理功能,提高南昌大学学生公寓寝室的管理水平,特制定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办法。

一、星级寝室评比宗旨:

学生星级寝室评比是以学生寝室为单位,每学期对寝室全体成员进行思想、学习、文化和日常行为规范的综合考评,旨在以星级寝室评比为载体,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

二、星级寝室评比内容:

1、团结向上:寝室学生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思想上进,爱国爱校,团结和谐。

2、学风优良:寝室学生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有创新意识,学习成绩优良。

3、行为文明:寝室学生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守安全纪律和大学行为规范。

4、文化活跃:寝室学生有鲜明的文化特色,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展示自己的才艺技能,寝室文化丰富多彩。

5、寝室高雅:寝室内务规范,布置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6、卫生整洁:寝室卫生清洁,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

三、星级寝室评比实施:

星级寝室评比按常规性检查考评和期末集中考评两个步骤进行。

常规性检查考评:

1、常规性检查考评的内容为星级寝室评比内容第356项,由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制定具体的评分细则。

2、进行常规性检查考评的时间:第一学期9月中旬至元月上旬,第二学期2月下旬至6月下旬,每学期按四个月进行常规性检查考评。

期末集中考评:

1、将本学期常规检查的平均得分,结合学院学生工作检查小组、学工处宿管科、校卫队等组织的抽查结果,并根据学生寝室本学期学风奖励分,进行考评、评选星级寝室。

2、期末集中考评的时间为本学期最后二周内定初步结果,待下学期开学学生成绩出来后定最后结果。

3、具体考评实施:

①由学院学工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组织学生栋委会,对所辖全部学生寝室每周进行检查评分,每月四次检查总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寝室授予一个星级。每学期按四个月检查考评,各月总评分均80分以上的学生寝室可获四个星级。凡获四星级寝室的学生,本学期行为表现和学习成绩优秀者(下一学期开学初根据成绩单定)可申报五星级寝室。

②由各系中心组织辅导员和学工干事,每周至少按班级寝室比例10%抽查学生寝室,每周抽查结果平均分计入班级成绩,每月考评成绩汇总记录并排名通报,作为本学期班级工作和辅导员工作考核依据。

③由学院学生工作检查小组、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周至少按全校学生寝室总额的5%比例抽查各系(中心)学生寝室,每月抽查结果平均分计入学院考评成绩并排名通报,作为本学期学院工作考核依据。

④凡每周检查考评时属于学院抽查的5%范围的学生寝室,则该周考评成绩以学校抽查成绩为准。

⑤各系中心自查考评分占总60%,学院抽查的考评分占总分40%

⑥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周(月)将各系中心自查、院学生工作检查小组和宿委会抽查的违纪寝室学生名单汇总在OA网上公示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系中心按规定向学工处管理科上交有关处分材料。

4、对学生寝室每月授星:

1)每月授星时间:第一学期每月10日,第二学期每月30日,各学院为符合条件的寝室授予一个星级,将星贴在《学生星级评比栏》中公榜。

2)对学生寝室每月授星实施“一票否决”:

①凡寝室学生在本月中发生违纪违章行为,受学院以上通报批评或处分的,取消所在寝室本月授星资格。

②凡学生寝室在每周星级评比中,如本月有一次成绩名列校最后十名、系中心最后五名、班级最后一名,且评分在80分以下的,取消该寝室当月授星资格。

③凡寝室学生不能和谐相处,寝室成员之间闹矛盾不团结,因此理由提出调换寝室或因寝室矛盾引起不良影响,取消该寝室当月授星资格。

四、星级寝室评比绩效:

1、三星级寝室(学生)为合格寝室(学生)。对三星级以下(一、二星级)的不合格寝室取消寝室学生本学期的评优评奖,担任学生干部,勤、贷、免、补等推荐资格。

2、四星级寝室为优良寝室。班级、组织对获四星级寝室(学生)予以表扬,四星级寝室以上(含)作为推荐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条件之一。

3、五星级寝室为优秀寝室。对获五星级寝室和该寝室的学生,学校予以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和进行事迹宣传。

五、五星级寝室评选表彰:

(一)评选条件:

1、已获四星级寝室(学生)

2、寝室学生未受到学院以上通报批评或处分

3、本学期寝室学生无两人次以上(含)重修或补考

4、寝室学生无人在校外住宿(含已办手续者)

(二)评选程序:

1、学生五星级寝室评选时间:

学生五星级寝室之评选时间为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进行。

2、五星级寝室评选过程:

①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寝室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出申请,由辅导员向所地系(中心)推荐。

②各系中心按所辖寝室总数的10%比例,综合寝室学生上学期行为表现、学习成绩和星级寝室评比情况,择优向学校推荐上报“学生五星级寝室”名单,并填写《学生五星级寝室评选登记表》。

③获四星级寝室,被评为“特色寝室—共院之星”的学生寝室,可直接评定为“学生五星级寝室”,并填写《学生五星级寝室登记表》。

④学校对各系中心(组织)推荐的“学生五星级寝室”名单按条件和比例进行审查。对符合标准的“学生五星级寝室”初审名单进行公示。

⑤经公示听取意见后,对有异议的学生寝室进行复查;对符合标准的寝室,提交学工处审批决定并发文、表彰。

⑥评选程序流程图:

寝室申请→班级推荐→系中心评选→宿管科初审→校内公示→学工处审批→学校表彰。

六、“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表彰

1、学校根据每月对学院“学生星级寝室”考评抽查成绩,本学期学院“学生星级寝室”评比组织工作、组织参加寝室文化活动情况及所属公寓物业管理状况等,计分统计排名。

2、按学院(分年级)总数择优取前30%的单位,评定为“学生星级寝室”评比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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