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院发〔2015〕8号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关于规范国家三金评选和
发放、推动资助促学风的工作要求
国家每年在我院投放数百万元向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体现国家对学生的关心,显示党和人民对学生的期望。我院【2015】7号文件明确指出,深化管理改革,提高三金评选和发放质量,把该项工作变成学风建设平台。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监督,认真负责,做到评选和发放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1、三金评选和发放是处理国家财政的神圣工作。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奖助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应给予高度的重视。在评选和发放过程中,坚持国家对这项工作的要求,不出问题,高质量地完成。
2、每次我院三金评选和发放方案、评选结果应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和审批,坚持原则,提出要求,加强监督,确保该项工作质量,向国家负责,向学生负责。
3、各系在系务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国家三金评审领导小组,系主任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对三金评选和发放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评选和发放认真负责,按要求进行。评选结果必须经过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方可上报。
4、各班成立国家三金评选工作小组,辅导员任组长,在系领导小组的监督下,小组成员要广泛选拔,由未享受国家三金的同学担任,同时兼顾男、女生比例,干部和普通学生比例。成员应分散在不同的宿舍。
5、在辅导员的领导下,评选小组成员应高度负责,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三金。坚持原则和程序,出以公心,反对不正之风,把好事做好。
6、在整个评定和发放过程中,如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者,学院将给予严肃处理,违反法律的将给予依法处理。
二、深入了解学生情况,加强对贫困生研究,提高贫困学生建挡质量
1、贫困学生建档工作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学生来自全国各地,靠新生进校一次性建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靠以后的观察了解逐步调整。辅导员应依靠班级学生干部,深入了解学生生活和学习,认真地调查,调整贫困生建档对象。
2、在贫困生建档过程中,辅导员应充分显示对学生关心,把工作做到心坎上,温暖学生,一方面关心学生的家庭困难,另一方面激励学生奋发图强,争取条件,享受国家三金。
3、对建档对象要严格要求,同时教育他们保持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状态。在评定三金时,彰显风范,做到胜不骄,败不馁。
4、扩大贫困生建档范围,按特困9%、贫困16%、预备10%的比例建档,建档人数达35%。
三、以教育入手,把国家资助变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学风建设平台
1、把三金评选和发放变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学风建设平台本身是该项工作的重要内涵,同时也是学校的责任。体现学校的文化氛围和教育环境,是对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契机。创新和深化该项工作,本身是教育工作者的任务,要充分认识和实践。
2、从本学期开始,该项工作成为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系应把它当作重点工作来抓,系务委员会要加强三金学生学风建设的管理,根据学院要求,形成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着力推进工作。
3、以各种形式教育三金学生感恩人民,爱国敬业,向人民承诺,积极表现,努力学习,以明显的进步回报党和人民。通过谈心、主题班会、课堂、报告会、承诺宣誓等不同形式激励学生懂得感恩和回报,把行为落实在刻苦学习上。
4、建立三金学生学习档案,记载他们学习成绩的变化,并把它作为指导和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的工作抓手,形成竞争机制。学院对三金学生的要求是认真学习,行为表现和学习成绩应保持在上升的状态。加强对三金学生的关注,工作要坚实,措施要有力,扼住学习反弹。
5、三金学生的学风建设应成为我院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他们在校的优异表现应成为我院靓丽的风景线。对认真学习的三金学生,要及时的表扬和宣传,以不同的方式激励他们勇往直前。
6、资助中心要建立三金学生学风建设的管理体系,根据上述要求指导、监督、以过程管理的的方式评价各系的工作。
附件:贫困生学习档案汇总表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
2015年3月16日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