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院学字[2017] 1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的通知
综合素质考评成绩作为在校本专科学生评定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生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就业推荐等的主要依据之一,学院要求各系认真抓好本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本学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依据《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修订),要求各系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落实、评出的结果真实,通过考评活动有效地促进学风、校风建设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请各系、班按照以下要求组织考评:
一、加强考评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1、学院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诚平、副组长:冯文勤
成员:学生教育科成员及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
2、各系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各系系主任、副组长: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
成员:全系辅导员老师
3、各班成立考评小组
组长:辅导员老师、副组长:班长
成员:三名学生干部和两名普通学生代表
二、评选工作及要求:
1、做好考评前的教育宣传。各系应召开辅导员会,强调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布置考评工作。为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此次综合素质考评不允许出现同名次现象,如果出现同分现象,按平时表现给出排名。(从1到N(班级人数)每个名次有且只有一名学生)
2、2月21日-3月6日,学生自评。各班成立考评小组,通过辅导员老师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学生按照《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及条件进行自评,填写考评表,并附依据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原件等)上交班级考评小组。
3、3月7日-3月12日,班级考评小组审核、公示。班级考评小组审核、初评,将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并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程序统一录入数据。打印初评结果在全班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辅导员核准签字,并附依据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上报所在系。
4、3月13日-3月19日,系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公示。系考评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内张榜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3月20日,数据(附各项加减分依据材料)正式上报院考评领导小组。
5、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成绩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各类评优评奖,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希望各系领导和辅导员老师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杜绝弄虚作假和打人情分的现象,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如有同学反映或被院考评领导小组查出存在弄虚作假和打人情分的,将直接追加相关考核人的责任。
6、在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学院以下两项规定:一、根据《共院发[201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宿舍)安全管理的规定”》(见附件:学生寝室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中推行重大安全事故及隐患一票否决制度):凡一票否决的寝室,除扣除综合素质测评分外,取消全寝室成员本次奖学金评选资格。二、根据共院发【2014】44号文件“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入学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凡新生入学教育综合考试补考未通过者,取消本学年评优评奖资格。
7、各系在评选过程中应及时将遇到的问题反馈到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本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与各系学生工作日常考核挂钩。
8、以系为单位上交考评结果电子稿(附各项加减分依据材料)和系开展本项工作的情况,包括系考评领导小组名单、班级考评工作小组名单以及公示时间和反馈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打回重做。
附件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附件二: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修订)
二0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