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报学生资助中心资格审查,10月9日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曾美春等21名同学符合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月10—10月15日),监督举报电话:4379853。